第四十三章 入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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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 入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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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悠悠转醒的程遇,恢复了知觉之后,什么也没想,只是从地上爬了起来,朝着客栈走了过去。

  雨后的天空,湛蓝如洗,清澈的不像话。

  蓝天白云,暖阳高照。鸟儿们唱着欢乐的歌,虫儿们奏着轻快的曲,它们有的飞的匆忙,有的叫的热烈,根本不会理会与它们擦肩而过的心碎。

  只是片刻,只是半盏茶不到的时间,程遇就走完了本该走一晚上才能走完的路程。他推开悦来客栈的房门,房间里,空空如也。

  小师姑终究是走了。

  小师姑终究没有叫自己回去。

  客栈里只有一片狼藉,只有几具尸体,程遇也顾不上刺鼻的血腥味,他默默地把昨晚用餐时的那张桌子摆放好,又把凳子摆放好,随后他就坐在了自己昨晚的位置上。

  托起下巴,程遇默默地望着那个空荡荡的,本该是昨晚小师姑所在的位置。就像小师姑还在那里,就像一切都未曾发生过,一切都未曾改变过一样。

  荒郊野外,不缺猛兽。

  “嗷呜!”狼王嗅到了血腥的气味。不一会儿,客栈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,程遇就这么一动不动地,托着下巴,漫不经心地望着一只只眼眸中泛着凶光的狼,鱼贯而入。

  狼生性谨慎,十步之外,与程遇的目光相对,不过仅仅只是片刻,头狼便一声狼嚎,弓起身躯,龇牙咧嘴。

  程遇则是完全意识不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,或者说完全不在意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似的,朝着头狼点了点头,平静地道:“来吧。”

  像是得到了鼓舞和肯定一样,头狼猛地弹了一下,然而诡异的是,它前冲了一步,便戛然而止。兽目,却从程遇的肩膀处穿了过去,望向了程遇的身后。

  下一刻,头狼却是低声呜咽,夹着尾巴,嗖地一下转身而去,似乎多呆一刻,便会当场丧命一样。头狼一跑,其余的狼也纷纷像是躲避山洪海啸一样,一个比一个逃得快。

  程遇望着群狼远去的影子,良久之后,他长叹了一口气。

  其实他也搞不懂为什么要叹气,只是叹气之后,才意识到身周,诡异的安静,什么声音都没有,静的可怕,静的他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。

  这种诡异的氛围,他之前在山里遇见灭情道的莫天问时,经历过。

  回想着刚才头狼穿过自己的肩膀,望向自己的身后,他不由又联想到在御剑阁时,那又冷又傲的小女孩,以及那高瘦的邪派凶人,都曾在将要杀死自己的时候,目光穿过了自己的肩膀,望向了自己的身后。

  身后究竟有什么?能保住自己一命?

  程遇回过头,就看见了莫天问那张俊美无比的脸,以及挺立的如标枪一般笔直伟岸的身形。

  莫天问挂着最洒脱的微笑,信步而来,并伸手递过来一把剑:“入邪吗?”

  程遇望向了这把明显古朴老旧的长剑,剑鞘上刻有“青鸢”二字,只看名字,这更像是一把女子所惯用的佩剑。

  一声脆响,程遇将长剑抽出了一半,青鸢剑寒光逼人,然而剑身却有些残破,两边的剑刃,都有大小不一,参差不齐的缺口,显然这把剑并非什么削铁如泥的绝世宝剑,甚至比之普通长剑都大有不如。

  加入邪派,自然是不可能的。

  小师姑嫉恶如仇,自己只是几次品行不佳的举措,便令她勃然大怒,便令她生气,便令她责罚,自己要是再不知好歹的加入邪派,那小师姑该多么失望啊!

  “对不起,我曾经,在哪里让你会错了意,让你误会了吗……”

  “我要嫁给他,我要成为他的季夫人……”

  “你要杀他,就先杀了我!”

  “孬种。”

  “你走吧,我不想再看到你。”

  “九妹若是……”

  “滚!死不悔改!”

  “更从未喜欢过你……”

  “烂泥扶不上墙……”

  “烦不胜烦……”

  青鸢剑的剑身上,倒影着一张血淋淋的脸,当然,剑身仅二指宽,是以只能着重映出程遇的眉宇及鼻梁这部分的容貌。

  程遇一动不动的望着倒影里,那张扭曲的小部分脸,那张恐怖的小部分,那张满是血痂的小部分脸。

  于是,倒影里的那个人,目露凶光,嘴角泛着冷冽又无情的邪魅笑容,对着程遇点了点头:“好。”

  ……

  ……

  在走出气味混杂的屋子时,李总管便已经赶紧把哭丧着的脸,转化为谄媚的笑脸。

  刚才赌钱又赌输了,手气真是不佳。不过李总管觉得自己不是什么有城府的人,是那种完全真情外露,应该被人们翘起拇指称道的最实在的人。所以,赢钱的时候他会不掩饰的笑嘻嘻,输钱的时候,自然也是毫不掩饰的妈**了。

  当然,偶尔也会输急眼了,就怒骂砸桌子,然后仗着自己总管的身份,再把输掉的钱给一把抢过来。

  不过这类事情的次数不多,十之有七**而已。

  这些都不重要,重要的就是自己喜怒形于色,很好相处。这,总比脸上挂着笑容,然后一刀子捅过来的的人,要光明磊落的多了吧?是以李总管一边小跑着,一边还不忘暗赞自己几句,越发觉得自己的人格,像无边漆黑里的夜明珠一样夺目。

  对,没错!就是像珠一样!

  想到此处,李总管更加笑的开心,这样的笑容,也才适合迎接大小姐。

  此处是碧泉山庄,李总管则是一个又矮又黑又瘦的中青年,所以现在的李总管,是不同于临死前想听黑丝jk夹子的那个李总管的。

  为啥不换个姓?

  大概是因为想名字是一件苦恼的事情。

  大小姐孟悠悠的性子,其实就更好相处了。她父母早亡,独女一个,碧泉山庄的唯一继承人,自然也是秦老庄主的掌上明珠,心头之爱。所以,她受到过度的宠溺与偏爱,自然不在话下。

  然而上天给了她过人的美貌与宠溺,她却偏偏选择待人以谦和,这是让人很难理解的事情。哪怕稍微有一点骄纵刁蛮也好啊!

  不过做下人,就要有做下人的样子,要正确认识到自己的身份地位,李总管这点明悟还是有的。所谓不打勤的不打懒的,只打不长眼的。曾经有个了不起的大佐,五大夹菜他转桌,五大走路他坐车,五大敬酒他不喝,五大唱k他切歌,五大泡妹他扯着脖子拿着喇叭到处去说,后来救被揍得爹妈都不认识了。

  所以他可不敢这么仗着别人好说话,就张扬自己,是以在面对大小姐的召唤时,一路小跑,虔诚微笑。

  八面玲珑得,像珠一样剔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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